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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瀛电竞app官网 发布时间:2025-01-22 12:28:44 人气:218
(一)主管地税机关征收车船税和扣缴责任人代收代缴车船税时所触及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以车船挂号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挂号证书或许行驶证所载数据为准。
依法不需要处理挂号的车船和依法应当挂号而未挂号或许不能供给车船挂号证书、行驶证的车船,主管地税机关征收车船税和扣缴责任人代收代缴车船税时,以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许进口凭据标示的技术参数、数据为准。交税人不能供给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许进口凭据的,由主管地税机关参照国家有关规范核定;没有国家有关规范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关于交税人没办法供给车辆挂号证书的乘用车,扣缴责任人能够参照轿车管理部门发布的车辆出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确认其排气量。
(二)主管地税机关征收车船税和扣缴责任人代收代缴车船税时,对交税人置办的新车船,置办当年的应交税额自交税责任产生当月起按月核算。核算公式为:应交税额=(年应交税额/12)应交税月份数。
关于交税人置办的新机动车,主管地税机关和扣缴责任人确认相关技术信息以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车的车辆一致性证书所载相应数据为准。对国内购买的机动车交税责任产生时间,以《机动车出售统一发票》所载日期为准;对进口机动车交税责任产生时间,以《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所载日期为准。
(三)交税人在会计年度内未依照规则期限交纳车船税的,自次年1月1日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法律法规加收滞纳金。扣缴责任人在代收代缴车船税时,应同时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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